預備黨員轉關系流程如下:
1、由黨支部開出從支部到上壹級黨委的組織關系介紹信;
2、黨員持黨委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經核實後,根據黨委開出的介紹信情況,開出從市委組織部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的介紹信;
3、黨員持市委組織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的黨委組織部門,該組織部門開出從組織部門到轉入黨委的組織關系介紹信;
4、黨員持市外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介紹信到轉入黨委,該黨委根據介紹信情況,開出從黨委到轉入支部的介紹信;
5、黨員持轉入黨委開出的介紹到轉入支部報到。
黨章規定,黨組的成員,由批準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黨組設書記,必要時還可以設副書記。
黨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後,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
經基層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黨支部委員會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黨支部黨員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黨支部黨員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
黨支部應當及時將黨員大會決議寫入《中國***產黨入黨誌願書》,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壹並報上級黨委審批。黨員大會決議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黨支部書記簽名。
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黨委會審批2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部門機關黨委審批預備黨員,應當提前報黨組(黨委)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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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國***產黨章程》第四十九條
黨組的成員,由批準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黨組設書記,必要時還可以設副書記。黨組必須服從批準它成立的黨組織領導。
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並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產黨入黨誌願書》。
《中國***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第十八條
接收預備黨員應當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九條
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後,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
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並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產黨入黨誌願書》。
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壹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