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早已成為很突出的社會現象,各大新聞媒體也是屢屢報道,好多小區的業主會選擇成立業委會來保護自己的權益。業委會委員由小區業委代表組成。
這樣由社區牽頭成立的業委會,可以有效的貫徹執行、宣傳國家的壹些政策法規,使業委會不走彎路,又使業委會有了主心骨,避免意見不統壹及小團體,小山頭。且各相關部門的參與,對那些極端物業及業主自然能形成強大的震攝力。
物業在小區的工作量是很大的,也正是物業權力過大,範圍過大,才導致部分物業有持無恐,任性管理,無視業主權益,肆意侵占,成立業主委員會以後可以直接和物業進行談判,甚至物業公司,保潔都可以外包,電梯裏的廣告費,停車費都歸業主所有。
還可包括水電天然氣等,均可直接分包給各專業公司或團隊來負責。這些單位可以以區,縣,鎮甚至街道為單位,在轄區內註冊兩到三家專業公司,實形註冊制,競爭上崗,優勝劣汰。在用工方面,優先解決本小區失業人士,殘障人士。這樣壹來,就可以大大降低小區對物業的依賴,以不至於物業因權力過大,而又因範圍涉及過多而處處妥協。更不會出現新老物業交接斷檔等現象。其實現在很多小區如安保方面早就已經被安保公司代理。觸類旁通,舉壹反三,其他工項只要條件合適,不妨可以都分包給專業的公司來負責。
將此收益部分做為小區維修翻新費用,減少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率,(所謂地主家也得留點存糧,這房屋維修基金就是業主們的存糧),小區是會逐年不斷老化,比如樓棟外立面,樓梯道,小區通道,大門等等都會老化,這些都需要專項資金用來不斷翻新維護,使小區總是處處新意。將此收益部分做為小區公益活動經費,豐富業主業余生活,提高生活品質。
所有如果壹個社區想要更成熟,的確可以成立壹個有責任的業主委員會,這樣小區幸福指數不斷的升高,讓我們居住的地方更加和諧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