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在不了解合同內容的情況下簽字是否有效?

在不了解合同內容的情況下簽字是否有效?

如果不了解合同內容,簽字是有效的。

未閱讀內容就簽訂合同的,默認合同內容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簽訂後生效。合同顯失公平,或者有重大誤解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合同,解除後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合同中主要誤解的類型如下:

1,對合同性質的誤解;

2.對方的誤解;

3.對標的物種類的誤解;

4.對標的物質量的誤解;

5.對標的物的數量、包裝、履行方式、履行場所、履行期限等的誤解。

簽訂合同應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原則。這壹原則包括三個方面:

(1)合同各方法律地位平等;

(二)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

(3)合同當事人必須經過充分協商,就合同條款達成壹致意見,合同才能成立。

2.自願原則。自願原則是實施合同活動的全過程,包括以下幾點:

(1)是否簽訂合同是自願的,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簽訂合同;

(2)願意與誰簽訂合同,並有權在簽訂合同時選擇對方;

(三)合同內容是當事人自願約定的,不違反法律;

(4)在此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和變更相關內容;

(5)雙方也可以協議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壹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壹百四十八條當事人采用欺詐手段,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