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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員和教練的服裝要求

在2004-2005賽季結束後的休賽期,NBA總裁斯特恩推出了壹項至今仍有爭議的著裝規範。5438年6月+2005年10月,NBA再次發布服裝禁令:不準穿無袖襯衫,不準穿t恤,不準穿短褲,不準帶發飾,不準戴項鏈...

1.總的原則是:商務休閑裝。無論是參加團隊還是聯賽活動,都要求球員穿商務休閑裝。(除了球場,每個人都要穿得像個白領上班族,這讓很多艾弗森這樣的街頭球員很難接受)

商務休閑裝具體包括:

(1).有衣領或翻領的長袖或短袖襯衫或毛衣。

(2)休閑褲、卡其布褲或牛仔褲。

(3).合適的鞋襪,或其他體面的鞋子,但不要穿運動鞋、涼鞋等走路時發出噪音的鞋子。

註:球隊和聯賽的活動主要是指球員代表球隊和聯賽參加的公開活動。這些活動包括與粉絲見面、與商業夥伴的商業活動、媒體采訪和參與第三方活動。球員賽前下車進入更衣室,賽後從更衣室到大巴的活動也是代表球隊和聯賽的公開場合。

2.NBA球員的服裝也有例外:

(1).坐在板凳上或看臺上的球員應該穿運動外套、運動鞋和襪子。(基本上就是選手們在著裝規範之前的穿著了。)

(2)球員離場時,應穿著球隊配置的商務休閑服或熱身服。

(3)參加壹些特殊活動時,可以不穿商務休閑服,比如球員參加體檢時。

3.不能出現的衣服:(這是重點)

以下衣服任何時候都不得出現在團隊的任何活動中。

(1).無袖襯衫

(2).短褲

(3).t恤、運動服(不包括隊服和球隊發放的運動服)

(4).球員在替補席上或看臺上,接受媒體采訪或參加球隊、聯賽活動時,不允許戴帽子(參加入隊儀式時除外,得到球隊認可時可以戴帽子)。

(5).項鏈是不允許的,玩家的衣服上也不能有其他的裝飾。

(6)室內不要戴墨鏡。

(7).除了在隊車、飛機、球員更衣室都不能戴耳機(以前很多球員都以戴耳機為借口,無視球迷的簽名要求,現在看來是不行了)

對於違反著裝規定的球員,聯盟將處以50萬以下的罰款(上限相當於壹個底薪球員的年薪!),在聯盟的大棒面前,球員不得不忍。不過,很多走在時尚前沿的玩家也發明了自己的穿法。比如艾弗森專門定制了嘻哈版的商務裝和正裝風衣。這件衣服,再搭配壹個LV限量手包,會有壹樣的臉。這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過話說回來,很諷刺的是,現在絕大多數出身貧寒的NBA球星為了獲得上層社會的認可,都想改頭換面,放棄從小穿嘻哈到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