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生完寶寶有兩筆“巨款”要領取。別忘了申請。

生完寶寶有兩筆“巨款”要領取。別忘了申請。

其實生孩子不僅僅是家庭的事情,更是國家的事情。

我們有時會聽說,在低生育率的國家,為了鼓勵生育,國家會給母親和嬰兒提供壹筆補貼,幫助壹個家庭撫養下壹代。其實我們國家也有,只是很多人不太了解這個津貼,甚至生完孩子也不去領取,白白錯過了這兩筆“巨款”。

立正!本次補貼申請有時間限制,不要錯過這個時間點> & gt

這筆錢是社保裏的生育保險。

社會保障包括五項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是生育子女時使用的主要保險。

對於所有職業女性來說,社會保障中的生育保險是專門為生育而設置的保險或津貼。因為付款的時候沒人需要付壹部分,所以有些人會忽略。

凡累計繳費12個月,或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的孕婦均可領取。關於多久能拿到,各地條件不壹樣。北京已經連續繳費9個月,廣州已經繳費1年。

申請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由單位申請,個人不能申請。壹般來說,產後壹年內,公司會向公司提交結婚證、嬰兒出生證、醫學診斷證明、費用憑證等相關材料,再由公司向當地社保機構申請。準備的具體材料應視當地情況而定。

收這個錢需要什麽材料?

列表如下:

1.上海站產檢及住院期間的所有發票、清單、出院小結均在住院時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2.產婦身份證;

3、產婦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4.生殖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明;

5、產婦銀行卡,如果是代理人,要準備代理人的身份證,以及產婦簽名的委托書。

產婦津貼& amp;產假工資

什麽是生育工資和生育津貼?壹根頭發還是分開的頭發?女雇員已經領取了生育津貼。還需要支付她的產假工資嗎?

首先幫妳理清這個概念,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壹樣的。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業女性因生育而缺勤期間給予的生活費。承擔職工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產假工資:產假期間企業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提示: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必為員工反復支付工資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生育津貼= 30天產假天數根據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計算。

舉個例子:單位某女職工去年平均工資5100元,生育前後有128天產假。那麽她享受的生育津貼標準是:

5100 30 128 = 21760(元)

領取產假工資的前提條件:女職工產假期間已經享受生育津貼、醫療津貼等待遇的,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無需向其支付產假工資;

如果低於平均工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對超過生育津貼發放期限、未達到領取生育津貼標準、或者企業未給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職工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

重要提示: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比如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平均工資8500元,這500元的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平均工資為7500元,超出平均工資的500元不能由用人單位扣除。

申請生育津貼的具體時限

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生育保險繳費已滿壹年的,用人單位應當自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壹年內提出申請。

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生育保險繳費不滿壹年的,由用人單位在繳費滿12個月後壹年內提出申請。

對於用人單位為參保人員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後超過1年申報生育津貼,申報時限涉及疫情期的,可自動順延至疫情結束後1年,具體操作以前臺指導為準。

申請方式(以廣東為例)

單位經理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註:適用《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產假期間,因營業執照被吊銷、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用人單位停止繳納生育保險費且未支付產假工資的。因為是申請生育津貼的特殊情況,需要提供其他材料進行核實,暫時無法網上申請,需要當場辦理。

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

生育津貼雖然好,但不是給寶寶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社保(僅限職工社保),投保生育保險;

2.生育保險已投保1年(主要按地方標準);

3.女人。

如果壹家沒有生育保險,而寶爸有,那麽在滿足生育保險報銷的條件下,雖然可以用自己的生育保險報銷壹部分她的生產費用,但不能領取生育津貼。

營養津貼

目前參照職工繳費工資標準,根據職工年齡和生育情況發放。

生育醫療費用

員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具體項目各地略有不同);

職工生育後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

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辦理。

如何處理休假員工的勞動關系?

根據法律規定,第三期女員工無論是因為個人原因(如不稱職或主動提出調整工作崗位)還是因為所在單位原因(如所在部門撤銷),其工作報酬永遠不能調整。

1。《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的;

3。《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辭退、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4。《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當然,薪酬永遠不能調整,並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必須全額支付所有與女員工工作表現和業績掛鉤的薪酬。如果用人單位有嚴格完善的工資管理制度,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女職工當月的工作表現和出勤天數發放工資和獎金。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雙方勞動關系可以解除: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上述情形之壹的,可以解除第三期女職工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

監管延伸:

第三階段不是萬能的保護傘。對於第三階段的女職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嚴格限制用人單位適用非過失解除或者經濟性裁員,但並未限制用人單位適用過錯解除。

也就是說,懷孕女職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件[《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第三十九條(過失辭退)、第四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有權依法解除。

產假相關假期怎麽休?

產前休息、產前假、流產假、產假、產假、產假等。另外,男員工也有陪產假~(各地區略有不同)

1。產假是幾天?怎麽享受?

答:根據《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可以再享受60天產假。產假與產假享受同等待遇。產假壹般應與產假合並連續使用。如遇法定節假日,產假順延。

2。20265438年5月31(含5月31)至新修訂條例頒布實施(2021 165438+10月25)期間生育的夫妻如何享受產假?

答:在此期間按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按照原規定已經享受產假30天的,可以再享受產假30天;女方在原30天產假期間已領取生育保險待遇的,可以在30天產假期間領取生育保險待遇。醫保部門會根據原銀行賬戶自動補發,不需要個人重復申請。

3。育兒假是幾天?怎麽享受?

答:根據《條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支付。”實際上,育兒假的天數是根據出生的孩子數計算的。每年的育兒假原則上應在同壹年內使用,可以連續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4。條例規定“子女年滿三周歲前,雙方每年可享受育兒假五天”,其中“每年”是指自然年?還是周年紀念?

答:指的是“紀念日”。比如孩子的出生日期是2021 12 1,那麽2022年就是壹個紀念日,期間雙方都可以享受5天的育兒假。諸如此類。

5。新修訂條例實施日(2021 11.25),子女未滿三周歲的,父母是否也可以享受各五天的育兒假?

答:可以享受育兒假,按照孩子實際年齡計算。比如孩子實際年齡在1以上不滿2周歲,父母雙方在兩周年期間也可以享受5天的育嬰假。諸如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