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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香山街道選任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方案

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任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建立壹支數量充足、配置靈活、素質較高的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隊伍,進壹步提升社區居委會自我服務管理水平,根據《海澱區關於進壹步規範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配置辦法的通知》(海社辦發〔2014〕3號)精神,結合香山街道社區工作者隊伍現狀和實際需求,現就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任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壹、選任名額

 經研究決定,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任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4名。

 二、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和引導居民遵紀守法,自覺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執行黨組織的決定、決議和社區居民會議的決定、意見,辦理本社區居民的公***事務和公益事業,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3、組織、協調社區單位開展區域***建活動,團結帶領社區居民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積極培育社會組織,調動社會力量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

 4、認真聽取並積極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做好社區居民的思想疏導工作。

 5、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相關的社會治安、公***衛生、社會保障、就業服務、幫扶救助等工作。

 三、選任條件

 1、北京市戶籍且居住在香山街道轄區的退休人員(包括提前退休、買斷工齡、部隊退役人員)以及未通過公開招考的社區工作人員。

 2、身體健康,年齡女50周歲以下(1964年9月1日之後出生)、男55歲以下(1959年9月1日之後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壹定計算機操作技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4、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堅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能夠遵守社區各項規章制度,認同社區文化,有責任心。

 5、思路清晰,條理分明,能夠正確理解法規政策。能夠獨立承擔寫作、檔案整理、接待群眾、入戶走訪、政策咨詢等項工作。有良好的溝通和組織協調能力。

 6、中***黨員、獲得北京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有社區工作經歷的人員可優先錄用。

 四、選任程序

 1、發布選任公告

 2014年9月10日至15日,在香山街道所屬社區公告欄和香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網站發布公告。

 2、自薦及推薦

 2014年9月16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接受自薦和推薦。自薦人員須本人持相關材料到香山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科進行登記;香山街道所屬社區居民代表5人以上,可以聯名推薦選任人選,被推薦人員須本人持有居民代表簽名並加蓋社區居委會公章的推薦信及相關材料到香山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科進行登記。

 3、資格初審

 2014年9月26日,電話通知資格初審結果。告知工作知識及能力測試時間。

 2014年10月8日至11日,到登記地領取測試證。

 4、工作知識及能力測試

 時間為2014年10月12日下午14:00至16:30,地點詳見測試證。

 2014年10月18日通知測試成績。

 5、資格復審與面試

 測試成績合格人員於2014年10月20日9:00-16:00到登記地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持下列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即: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6)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張;

 (7)填寫《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任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登記表》(現場領取);

 如因材料未準備齊全或出現錯誤而不能通過資格復審者,自行負責。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並按照通知書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014年10月27日進行面試。

 2014年10月31日通知綜合成績、是否通過選任錄用。

 6、體檢、政審

 香山街道統壹組織體檢、政審工作。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的精神。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等。

 7、錄用及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所屬社區公告欄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由香山街道安排進入社區相應工作崗位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間,按照市、區關於社區工作者待遇的有關政策規定發放生活補貼。試用合格者,作為候選人參加社區居委會選舉。試用期不合格或未當選的,不予錄用。當選人員,簽訂服務協議,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

 五、待遇管理

 公開選任的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按照《海澱區社區工作者待遇調整暫行辦法》(海政辦發〔2009〕1號)、《海澱區關於進壹步規範社區工作者待遇的實施方案》(海社領辦發〔2010〕1號)、《海澱區關於進壹步規範調整社區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發)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如遇市、區政策調整,從其有關規定執行。

 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任

 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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