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需要手寫簽名嗎
電子病歷若電子簽名可靠有效的,則不需要手寫簽名。按照病歷記錄形式不同,病歷可區分為紙質病歷和電子病歷。電子病歷與紙質病歷具有同等效力。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可以使用電子簽名進行身份認證,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可靠的電子簽名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對可靠性的要求,才能視為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則仍然需要進行手寫簽名。《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範(試行)》第十條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可以使用電子簽名進行身份認證,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