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三同步原則是指“依法處置、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這三個方面進行輿情管理工作。就是說輿情發生時,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要按壹定原則進行跟進,避免暴力刪帖、封堵等行為。其次,想負面輿情盡快平息,就要了解輿情發生的原因,了解網民情緒,了解主流媒體和網民的觀點,才能結合輿論關切點及時回應。最後,在面對質疑與揣測時,要做好線上或線下互動,及時公開信息,避免輿情過度發酵。
二、如何才能落實好輿情“三同步原則”?
首先,借助專業的輿情監測系統,進行7x24小時不間斷的全網監測工作,實時監測網絡上的敏感輿情或突發性事件。系統可以快速處理海量數據,聚類重復信息、過濾無效信息,並及時發送預警信息給相關負責人。目的是在“輿情三同步”原則下,爭取回應的黃金時間,避免輿情不可控地發酵。
其次,除了及時預警外,還需進行事件跟蹤、分析挖掘,出具多維度的數據報告,呈現公眾關註什麽、譴責什麽、疑惑什麽,便於後續回應。在輿論偏向壹邊前,快速分析能把握主動權,為官方發聲提供精準數據,同時避免因發言不當引發次生輿情。
最後,及時向公眾公開事件真相和處理措施,後續持續跟蹤事件發展情況,並且建立輿情案例庫,為後續輿情管理工作提供參考。
三、新浪輿情通提供各行業壹站式輿情解決方案(案例)
作為政企輿情大數據平臺——新浪輿情通,利用先進的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已為8500+政企單位提供輿情監測、危機預警、輿情分析、定制簡報等壹站式服務,行業覆蓋政務、教育、互聯網、金融、汽車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第八十條勘驗物證或者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證件,並邀請當地基層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派人參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家屬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有義務保護現場,協助勘驗工作。勘驗人應當將勘驗情況和結果制作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