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日《電子簽名法》正式實施後,各保險公司開始陸續簽署電子保單,保險行業出現了電子保單。電子保單是指保險公司以數據電文形式向投保人出具的證明商業保險合同關系的電子證明文件。它是紙質保險單的電子替代品。
《保險法》、《合同法》、《電子簽名法》規定,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險法》第13條規定“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明確合同內容”;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內容的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四條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其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同等的保險理賠效力。理賠標準與保單類型無關;理賠的重點是理賠需要的資料是否齊全;無論是電子保單還是紙質保單,保險合同都會明確告知理賠條件和流程。
021車險不全是電子保單,部分保險公司還提供紙質保單。
投保車險成功後,如果保險公司只提供電子保單,沒有紙質保單,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請求,或者登錄保險公司官網或APP下載打印保單。具體操作流程,可以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咨詢。值得註意的是,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