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婉拒絕。
暫時不能和對方交朋友是因為手機不在身邊,或者是因為手機電量低,記不住自己的微信號。我禮貌的告訴對方,對方可以先把微信號留給自己,方便的時候我會加對方為好友。
(2)不加陌生人。
告訴對方自己的微信是給親戚朋友用的,基本不加陌生人。如果我們熟悉了,成為朋友,那時候就加微信好友。
(3)直接拒絕。
告訴對方妳現在用的微信馬上就要給別人了,重新註冊新微信後再加對方為好友。
其實不管用什麽理由和借口,對方都要見多識廣,知道妳不想做她(他)的朋友。如果對方不了解現狀,把這當成自己的意願,那就更沒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