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攜帶的材料:
3.機動車登記、轉移、註銷登記/轉移申請表;
4.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原件;
6.所有權轉移證明,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國家機關、企業或社會團體出具的汽車交易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及調撥證明為原件;
7.解除海關監管,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或海關認可的轉讓證明原件;
8.003010和車輛識別號(車架號)的拓印;
9 .超出機動車檢驗有效期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合格證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10.委托代理人應當提交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