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史上有“五雲”的典故。在初唐,簽約儀式壹般只草書壹個人的姓、名或名字。作為私人筆記,它被稱為“舒華”,“質押”和“十”這兩個字沒有寫。唐代以“花書”聞名的魏安石之子李瑋,曾任兩朝禮部尚書。他在任的時候,只是在文件上簽了個名,就自稱他的書像《五朵雲》,後來人們就把他的書叫做《五朵雲》。
簽名史上有“五雲”的典故。在初唐,簽約儀式壹般只草書壹個人的姓、名或名字。作為私人筆記,它被稱為“舒華”,“質押”和“十”這兩個字沒有寫。唐代以“花書”聞名的魏安石之子李瑋,曾任兩朝禮部尚書。他在任的時候,只是在文件上簽了個名,就自稱他的書像《五朵雲》,後來人們就把他的書叫做《五朵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