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偽造證據訴訟如何報案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偽造證據,就是故意制造虛假的證據材料的行為;包括模仿真實證據而制造假證據,或者憑空捏造虛假的證據,以及對真實證據加以變更改造,使其失卻或減弱證明作用的情形。在訴訟中,發現對方當事人偽造證據,則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措施,對其作出處理,情節嚴重,需要依法追究董事長刑事責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偽造證據既包括偽造刑事證據,也包括偽造民事證據;既可以是偽造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也可以是偽造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如,犯罪人為了逃避罪責或嫁禍於他人而故意制造虛假的書證、物證、偽造犯罪現場,或者為包庇同夥而作虛假的陳述;證人或鑒定人因與當事人或案件結局有利害關系而提供虛假的證言或制作不符合事實的鑒定結論;勘驗、檢查人員因受利誘、威脅而制作不符合事實的勘驗、檢查筆錄;被害人因某種動機而作虛假的陳述(如被強奸婦女因礙於面子或屈服於壓力而否定被強奸的事實),等等。三、民事偽造證據罪立案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壹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壹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為您帶來的關於偽造證據證罪向誰報案的相關解答,偽造證據,就是故意制造虛假的證據材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