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是所有的居民都會成為美國的稅務居民,只要符合以下之壹條即必須履行納稅義務:(1)美國公民;(2)持有美國綠卡(永久居留權)者;(3)外國人於課稅當年度在美國停留31天以上,加計前兩年停留的天數,合計達183天。
2、申報人每年在什麽時間提交稅表?
答:美國稅務報稅最後截止日期是每年4月15日或之前寄出前壹年稅表的日期,如遇周末或法定節假日可以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納稅人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可以在4月15日前提出申請延期至8月15日。如果理由充分,還可以第二次提出延期至10月15日前申報。
3、申報人報稅時有哪些五種身份?
答:美國稅務申報人可以以5種身份申報。單身(Single)、戶主(Head of Household)、符合條件的喪偶人士(Qualifying Widow or Widower)、已婚並聯合申報(Married Filing Jointly)、或已婚但分開單獨(Married Filing Sepertly)申報這5種形式申報。報稅人如果符合壹種以上身份,可以自由選擇導致最低賦稅的報稅身份來申報所得稅。
綠卡持有人對當年收入壹定要申報,因為每年申報是保持身份的必要條件。申報並不代表壹定要繳付高額稅務,美國稅收相對人性化,很多收入也可以豁免稅收。更有壹些開支可以直接抵扣需要繳納的收入稅,達到避稅的目的。
4、常見的稅表種類有哪些?
答:美國稅務稅表種類有兩種: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s)和列舉扣除額(Itemized Deductions)。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最適合納稅人的表格申報,也可每年更換。標準扣除額適用於收入來源比較單壹或無收入、無財產的納稅人,例如學生等。每年根據不同報稅身份,會有壹個標準的扣除額可以從總收入中抵扣掉。而大多數納稅人,都會選擇列舉扣除額,因為可以從總收入中扣除的項目和金額較多。
5、按時納稅的好處是什麽?
答:提高納稅人的信譽度,為子女未來的就學與家庭的房屋與購車計劃提供便利。
6、反洗錢方面有何規定?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洗錢規則的國家之壹。為了防止洗錢,1970年,美國國會就通過了《銀行保密法(BSA)》。隨著2010年美國FATCA(海外賬戶納稅)法案的出臺,申報披露海外金融資產更是加大了執法力度。也正是因為美國FATCA法案的出臺,催熟了目前全球反避稅浪潮下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的行動。
從2013年開始,美國財政部開始使用新的FBAR FINCEN 114表格(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用以監察全球的美國稅務居民的洗錢行為。FINCEN 114表要求美國稅務居民必須報告其在海外的銀行賬戶,只要其銀行賬戶擁有超過1萬美元的資產和可以短期兌付80%以上金融資產的簽名權時,就需要上報美國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