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 說過的話可以不算
有句俗話是:立字為據。說明文字簽名的重要性。只有立下字據,有據可查才是可信的,才是算數的,側面說明說過的話,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不能作為約束別人的證據。說過的話,在沒有別的證據佐證的情況下,法律層面也沒法認定,本人再不承認,那可能真的不算了。但是在道德層面,說過的話可以不算就屬於不很道德的情況了。道德層面要求我們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言出必行,君子壹言駟馬難追。但是,說話時候是壹種情況,過後又是壹種情況,要求所有的人說話算數也是不現實的。也說明了不要輕信別人,留下證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