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應填寫“同意”,然後簽署日期、簽名。
年度綜合考核結果按成績、能力、基本能力和不稱職程度分為四個等級。
考核委員會考核公務員後,由負責人發布考核等級,並在考核意見上蓋章。其後,評估結果會通知被評估人。被評估人收到評審結果通知書後,如同意評審意見,將填寫“本人意見欄”並簽名。如果不同意,將提出反駁意見。
《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於2007年1月4日由中***中央組織部和人事部聯合印發,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發的《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人核發〔1994〕4號)同時廢止。
為了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規範公務員考核工作,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規定。***計三十壹條。
公務員年考核規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