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法》 規定壹個永久居民必須在四年中在加拿大居住三年, 並滿足其它條件,如英文能力,方可入籍。 但是對於"居住"這個詞的定義法律沒有明確的定義。 有的聯邦法院法官判定,只要能證明此人的生活重心在加拿大, 此人的居住地就在加拿大,不管他/她是否實際居住在加拿大。 這些法官認為,只要將家安在加拿大,而他/ 她的離境只是臨時性的,壹旦這些臨時因素消失,他/ 她還是會回到在加拿大自己的家, 則此人居住地仍應被認定為在加拿大。 但也有些聯邦法院法官判定,法律要求四年中住滿三年, 就是實際住滿三年,壹天也不能少。 這是聯邦法院兩派不同法官的意見。 第壹步:先確定自己的入籍資格。 妳可在公民入籍法庭或來訪妳地區的入籍法官的辦公處申請。 法官的來訪地點、日期及時間,請聯絡公民入籍法庭或是 Register of Canadian Citizenship Department of Multiculturalism and Citizenship,他們會告訴妳離妳最近的辦公處。 申請時,妳必須提供以下正本資料: 1. 出生證明——若低於十八歲,須要有父母的名字在上面 2. 護照——入境的護照及更新的護照 3. 移民紙 4. 更名文件——若曾更改姓名,提供結婚證書及合法的姓名更改文件 5. 證件——兩個證件,例如:駕照、醫療卡、學生證等等 6. 其他所需的文件 7. 照片——兩張相同的35mm□43mm大小及底部有10mm— 白條,須在法官面前,簽名於上 8. 申請費用——十八歲以上,申請費$200元,十八歲以下$ 100元 申請費用是不可退還,可用現金、匯票、許可支票和信用卡,付到 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之處。 第二步:填寫申請表 公民法官能幫妳壹起填寫真申請表,但是妳也可自己填完表格後, 用郵寄或親自將它及其他所需文件帶到入籍法庭, 請註意所有所需文件及費用是否齊全,以不耽誤申請程序, 在完成申請表之後,妳須宣誓單妳所填寫的資料是正確的。 第三步:準備筆試或面試 如果妳的申請表經調查無問題後, 妳則需要經入籍法庭的集體筆試或法官面試,這是很重要的場合, 經由考試法官再次審核妳的申請表,並經由面談中, 了解妳的英文或法文程度, 決定妳是對加拿大有適當的知識和加拿大公民的權利及義務觀念, 法官由此決定妳是否的可成為加國公民。目前有兩本小冊子, 針對此項考試,而有介紹妳應知的加國壹般常識; 妳需詳細閱讀它們,妳也可參加當地的入籍公民課程。 第四步:等待考試日期 在考試的前兩個星期,妳會收到入籍法庭的正式通知, 上面有妳筆試或面試的 日期、地點及時間。請確定申請表上妳的姓名和地址是否正確? 或者妳遷移地址?這些都是相當重要的,請讓入籍法庭知道, 如果妳在申請後的前四個月內妳要外出壹段長時間, 假如因為妳的地址不正確,或妳人不在,入籍法庭無法聯絡上妳, 則妳的申請表則會在第二次通知後,而丟棄,妳則須重新申請。 第五步:考試當天 這是個極為重要的場合,無論如何,請盡量參加,若無法參加, 須在考試日期 之前讓入籍法庭知道,以便重新另外安排時間, 第二和最後的考試通知書會用掛號信寄出, 妳若又沒出席第二次通知的考試,妳的申請檔案即被刪除, 沒有參加考試,則無法成為加國公民。 第六步:考試通過後的公民宣誓 大部分的申請能壹次成功的通過考試,如果妳的考試通過, 法庭會即場或郵寄給妳壹封信,告訴妳公民宣誓的地點、 日期及時間。再次確定妳現在居住地址,若妳外出, 或妳無法參加宣誓,請通知入籍法庭。 公民宣誓也是個重要的場合,妳那時須宣誓和領取公民證。 妳需宣誓後,才能成為加拿大公民。為了宗教信仰因素, 妳能攜帶聖經做宣誓。 第七步:宣誓後,妳則成為加拿大人 公民宣誓後,妳會領取到各種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證, 壹張小卡片,證 明妳是加拿大公民。這些文件上都有妳成為公民的日期, 妳須好好保持它們。 如果妳的申請不成功,入籍法庭會寄信告訴妳,並說明失敗的原因。 然而妳可隨時再次申請,如果妳認為入籍法官的決定不正確, 妳可上訴 Federal Court of Canada, trial Division。 證明加國公民及更換公民證 所有加拿大公民,無論是因當地出生還是自然回歸, 都會有張公民證以作為證 明,公民證上有照片、姓名、簽名及持有者的特徵, 故可作為身份證。 若妳想獲得或更換公民證,妳須在加拿大入籍法庭或 Register of Canadian Citizenship申請。 妳要提供證書證明妳曾經是加拿大公民,和交二張相片及申請表。
參考資料:
http://www.51.ca/info/ showinfo.php?s= 2d0564350b8a8f7a05574871bd417d b2&infoid=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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