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應該對自己的個人信息,進行壹個保護,不要讓其他人有機會接觸到,個人信息的泄露,就有可能出現類似的現象。根據媒體報道,事情發生在北京,壹位銀行工作人員只利用老人的房產證就放出了150萬的貸款,而貸款其他的信息都是偽造的,放貸之後,這筆貸款很快就被劃到其他人的戶頭上,老人沒有收到錢,卻莫名其妙背了壹身的債。不過還好,最後法院判定該事件,是銀行全部的責任,與老人無關銀行自行承擔損失。
在調查中,發現銀行放貸過程中,只有這張房產證是真的,其他所有信息都是偽造的,而且全部都是銀行內部員工參與的,相關文件的簽字,也是偽造的。顯然這是壹起極其惡劣的造假事情,完全是銀行內部管理失控導致的,銀行自己應該承擔所有的損失。
法院宣布判決後,銀行壹度不服從,想要再次上訴,但二審維持了原判,認定壹審結果合理,所以這次貸款所產生的損失必須有銀行自己來承擔。而這件事情,也提醒大家要註意個人信息,不要被泄露,最後引發其他的問題。
參考資料:
法院:銀行內控機制失能,應承擔不利後果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於某辰在本案貸款業務的辦理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交通銀行既存在對自身的員工管理不善、教育不足的問題,亦存在貸款審批及風險核查部門工作不力的問題。現交通銀行內控機制失能,應當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法院判決:駁回交通銀行的全部訴訟請求。
不過,交通銀行對此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交通銀行的上訴請求均不能成立,應予駁回;壹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