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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數字證書進行數字簽名的原理

身份鑒定和大型網絡隱私保護等問題由Whitfield Diffie和Martin Hellman於

1976年提出理論上的方法,當時他們發表了以不交換密鑰來進行秘密信息交換的設想。這個設想在1977年隨著Ronald Rivest,Adi Shamir和Len

Adleman以及後來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們的RSA公鑰密碼系統的發明而成為現實。

與其對數據采用相同的密碼進行加密和解密,RSA系統采用壹個加密和

解密的密鑰匹配對。每個密鑰只進行單向的數據轉換。每個密鑰均具有

和另壹個密鑰相反的功能,這個密鑰進行的操作只有另壹個可以解開。

RSA公鑰的所有人可以將其公布於眾,同時RSA私鑰仍然保密。發送私人

信息時,作者用指定信息接收人的公鑰編寫該信息。壹旦采用這種形式

加密,該信息只能用接收人的私鑰解密。

反之,用戶也可用他們的私鑰編寫信息;也就是說,RSA密鑰可以雙向

運作。這就為"數字簽名"提供了存在的基礎,因為如果使用者可以用某

個人的公鑰解讀壹個信息,其前提是另壹個用戶必須已經用其私鑰編寫

該信息。因為只有私鑰可使所有人使用,因此該編寫信息就成為壹種電

子簽名-壹個其他人無法生成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