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人簽字,只加蓋公章的合同,壹般是不成立的,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據《民法通則》第490條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手印時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第502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觀性:
民法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民法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