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經過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證,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是表明公司註冊資本的合法證明。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法定的驗資機構是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事務所。驗資機構驗資後,應當出具驗資報告,連同驗資證明材料及其他附件,提交給委托方,作為申請註冊資本的依據。
2.公司成立後,需要在銀行開立企業銀行賬戶。個人股東(或單位)可將到期資金從自己賬戶轉入公司賬戶,轉入資金用途應寫為“投資款”。實繳註冊資本為壹次性出資。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的註冊資本,公司在其銀行驗資賬戶中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
3.認繳資本是指個人獨資企業在辦理工商登記時承諾出資的金額,但實際上不需要經過銀行或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因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上沒有註冊資本。有註冊資本的以出資額對公司事務承擔有限責任,無註冊資本的對公司事務承擔無限責任。
4.需要註意的是,妳可以在工商局的企業年報中查看股東的認繳資本和實收資本。此外,還有壹些行業的註冊資本必須壹次性繳足。如銀行、典當行、保險、貸款等。這是因為這些行業容易出現資金風險,需要能夠保證自身的實力。有了認購制,註冊公司確實越來越容易,但是妳能承擔多少責任呢?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合理的註冊資本,才能更好的幫助公司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