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單是締結保險合同的重要依據,應由投保人在業務員的指導下用碳素墨水筆填寫,字跡要工整,原則上不得塗改。投保單填寫完畢後,由投保人、被保險人親筆簽名認可,否則保險合同無效(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此限制)。
若由他人代為填寫,必須由投保人、被保險人閱讀後親筆簽名認可。
投保單填寫後因特殊原因需要塗改的,用筆在塗改處劃兩道斜線表示,不得使用塗改液,同時必須有投保人在塗改處簽名,涉及被保險人權益的,還要被保險人簽名(如受益人的更改,保險金額的增加)。
投保人/被保險人不識字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在投保人、被保險人簽名處按右手大拇指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