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資格申請表》2份(須用A4紙打印,本人簽字);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7.1份《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申請人由本人所在單位填寫,非在職申請人由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填寫,並加蓋公章);
8.申請人需提供二寸彩色照片(與網報電子照片壹致,為教師資格證);
申請人所有個人材料復印件應復印至A4紙,原件(證明)和復印件按上述順序分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