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承包商解除施工合同的部分原因是業主圖紙與招標圖紙差異較大,導致施工損失嚴重。在上述情況下,承包商處於兩難境地。因此,單獨的保函保護了雇主的權益。在實踐中,單獨的保函如今更為普遍。作為包工頭,知道其中的利益,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自然會盡量避免這種方式。但是,在簽訂施工合同之前,承包商在談判中並不具有優勢地位,如何在實踐中維護自己的權利,還需要更多的探討和研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