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重癥患者,至少每2天記錄壹次病程。
3.對於病情穩定的患者,至少每3天記錄壹次病程。
擴展數據
病程記錄是指對患者住院期間的診療過程進行有規律的、連續的記錄。主治醫師寫的。
也可以由實習生或見習醫務人員書寫,但要有主治醫生簽字。寫每日課程記錄時,先註明記錄時間,具體內容另寫壹行。
不以診斷或檢查結果為主訴(無癥狀者除外)。當主訴不止壹個時,可按輕重緩急或發生時間分別列出。
2.對於重癥患者,至少每2天記錄壹次病程。
3.對於病情穩定的患者,至少每3天記錄壹次病程。
擴展數據
病程記錄是指對患者住院期間的診療過程進行有規律的、連續的記錄。主治醫師寫的。
也可以由實習生或見習醫務人員書寫,但要有主治醫生簽字。寫每日課程記錄時,先註明記錄時間,具體內容另寫壹行。
不以診斷或檢查結果為主訴(無癥狀者除外)。當主訴不止壹個時,可按輕重緩急或發生時間分別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