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2019電子病歷書寫與規範

2019電子病歷書寫與規範

1,為危重患者根據病情變化隨時寫壹版病程記錄,無權更改每天至少1次,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

2.對於重癥患者,至少每2天記錄壹次病程。

3.對於病情穩定的患者,至少每3天記錄壹次病程。

擴展數據

病程記錄是指對患者住院期間的診療過程進行有規律的、連續的記錄。主治醫師寫的。

也可以由實習生或見習醫務人員書寫,但要有主治醫生簽字。寫每日課程記錄時,先註明記錄時間,具體內容另寫壹行。

不以診斷或檢查結果為主訴(無癥狀者除外)。當主訴不止壹個時,可按輕重緩急或發生時間分別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