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點為當事人最後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的地點,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壹條當事人采用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並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