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因本人申請新建住宅用地,自願推出上述舊宅基地,並交由村集體重新安排使用。
承諾人:
時間:
村(居)委會 鄉鎮政府
審核意見: 情況屬實 審核意見: 情況屬實 審核人: 審核人:
(簽章、時間): (簽章、時間):
農村宅基地買賣協議書
電話:
經甲乙雙方***同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簽約後自覺履行不得反悔。
壹、乙方願意從甲方處購買坐落在s714、s715、s716農村宅基地地塊,詳見坐標點附圖。
二、甲乙雙方確認農村宅基地s714面積為 ﹐,s715面積為 ﹐,s716面積為 ﹐,總面積為 159.52 ﹐(大寫)壹佰伍拾玖點伍拾貳平方米。
三、甲方該農村宅基地出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價計人民幣伍拾伍萬捌仟元整(55.8萬元),以甲方收條為憑。
四、甲方須在 年 月 日把該農村宅基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建造房屋,逾期(壹年)甲方應賠償乙方總買價100%,逾期(二年)甲方賠償乙方總買價200%。
五、乙方建設房屋時,必須按照永順縣規劃管理部門的要求建設。必須按照指定的汙水、供水、供電接口位置進行設置。若乙方未按要求建設的,乙方需承擔壹切後果。購買山邊地塊的,山體護坡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必須按照合同附件1和附件2進行建設,否則相關部門有權對其進行強制拆除,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地塊面積最終以測量為準,按照以上單價多退少補。
八、乙方建造房屋時,若遭到有關部門、人員阻止、刁難,迫使乙方停工停料的,壹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完善,若參考鎮、縣相關規定執行,須附上鎮、縣相關規定。
十、受讓人(乙方)2015年6月7日承諾書繼續執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宅基地贈與協議書
贈與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宅基地贈與事宜,達成以下壹致條款:
壹、贈與宅基地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長順縣長寨鎮長征大道頭橋4號,面積為90.9平方米的宅基地(以下稱“該宅基地”)贈與乙方,該宅基地地長17.82米,寬5.1米,使用證號為:長集用(20xx)第45號。
該宅基地四至情況為:東至集體道路,西至集體巖山,北至贈與方程秀英宅基地房屋墻壁,南至陳光玉家宅基地房屋墻壁,該宅基地上無任何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贈與情況
甲方將該宅基地全部所有權贈與給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贈與,並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三、甲、乙方應相互配合,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該宅基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變更登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贈與給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確,界線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限制使用權的情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簽訂本贈與協議後,該贈與行為是不可撤銷的贈與。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定後生效,如任何壹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七、本協議壹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贈與方:年月日
受讓方:年月日
證明人:
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