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據的擔保人需要寫什麽資料?
1.與擔保人的債務關系借款需要擔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至於其他信息,可以在擔保合同中體現。借據的擔保人必須在收據上簽名。擔保人為公司的,應加蓋公司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擔保人與貸款人建立擔保合同關系。保證人不簽訂保證合同或借款合同中的保證人,保證人與貸款人就不建立保證合同聯系,也就不存在保證責任。
2.民法典(有效)
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範圍和期間等。
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第三人單方面向債權人作出書面保證,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形式包括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條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協商訂立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在最高額債權範圍內對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保證。
二、債務關系的擔保責任何時免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保證期間,壹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壹般被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計算。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被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計算。
雖然借錢不壹定要有擔保人,但是有擔保人對債權人來說更有保障,所以貸款請求被別人接受的概率會更高。多數情況下,如果借據中有保證人,債務人、債權人、保證人也會簽訂保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