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陽縣有位青年名鄭仲辨,有壹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壹個疹斑,腫起來像米粒壹般大,鄭君疑懼給別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更為擔憂,又拿給人看,看得人像以前壹樣笑他。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頭,都被它牽引得疼痛起來,好像割刺壹般,四肢心臟及背脊骨沒有不受痛的。鄭君心中害怕,就去請教醫生,醫生看了,吃驚地說:“這是奇特難治的病,雖然病在指頭上,其實成了影響全身的病了,不趕快治療,將會喪失生命。可是剛開始發病的時候,壹天就可治好,發病三天以後,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在病已經形成了,不到三個月不能治癮。壹天治得好,用艾草就可以了!過十天要治得好,用藥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時,甚至會蔓延到肝臟、橫隔膜,不然也可能有壹只手臂殘廢。除非能從內部治它,否則病勢不會停止,不設法從外面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他的話,每天內服湯藥,又外敷有效的良藥。果然到兩個月後就好了,三個月後精神臉色才復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發生在極為細微,隱而不顯的地方,最後成為莫大的禍患。最初認為不值得處理,可是最後會變成沒有辦法處理的地步。當初發生,容易處理時,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輕忽它而不加顧慮,等到禍患形成了,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了腦筋,精疲力竭,才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天下事,像這拇指的,可太多了!
2. 壹、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答案:1AC,A項:謀,商議,求個主意;C項:易,容易。
2.A(A項,兩“以”字均為用的意思,介詞。B項:上句“且”字,就要,將會;下句“且”字,將近。
均為副詞。C項:上句“雖”義為盡管義,下句“雖”字義為即使。
前表轉折,後表假設。D項:上句“而”字,連詞,表修飾關系;下句“而”字,連詞,表並列關系。
)3.C(句中“之”字所指為禍患,與D項同。)4.①鄭君感動有些擔心,就讓他人看,看的人大笑,認為不值得擔心。
②開始時認為不值得整治,最後到了無法處理的地步。5.本文寫鄭君醫治拇指疾患的事,目的是為了說明禍患在微小時常常被為忽視,認為沒有什麽大不了的。
終於耽誤了消除禍患的最佳時機,以至於最終無法消除,或者要花費更大的力量來消除的道理。正所謂“禍患常積於忽微”。
3. 浦陽鄭君仲辨這篇短文記述了壹件什麽事情1 擔憂 滿 (握:四寸為壹握) 超過2 鄭君不能確定它是什麽,把它給別人看,看的人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
開始認為不值得整治,最終到了不能夠整治。3 世上的事情,常起於極細小的地方,但不加關註,就可能釀成無可挽救的大禍。
譯文浦陽縣有位青年名鄭仲辨,他的身體強壯,面色紅潤,精神充沛,從來沒有生過病!有壹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壹個疹斑,腫起來像米粒壹般大,鄭君疑懼給別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更為擔憂,又拿給人看,看得人像以前壹樣笑他。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頭,都被它牽引得疼痛起來,好象割刺壹般,四肢心臟及背脊骨沒有不受痛的。
鄭君心中害怕,就去請教醫生,醫生看了,吃驚地說:「這是奇特難治的病,雖然病在指頭上,其實成了影響全身的病了,不趕快治療,將會喪失生命。可是剛開始發病的時候,壹天就可治好,發病三天以後,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在病已經形成了,不到三個月不能治癮。
壹天治得好,用藥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過十天要治得好,用藥草才可。
到成了重病時,甚至會蔓延到肝臟、橫隔膜,不然也可能有壹只手臂殘廢。除非能從內部治它,否則病勢不會停止,不設法從外面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他的話,每天內服湯藥,又外敷有效的良藥。
果然到兩個月後就好了,三個月後精神臉色才復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發生在極為細微,隱而不顯的地方,最後成為莫大的禍患。
最初認為不值得處理,可是最後會變成沒有辦法處理的地步。當初發生,容易處理時,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輕忽它而不加顧慮,等到禍患形成了,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了腦筋,精疲力竭,才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
天下事,像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們可以說,壹般人能知道的事,壹般人自然能處理,在情勢上看來雖然危急,卻不值得過於懼怕;只有那些發生在壹般人不會去擔憂的事情上,起初是隱藏著而看不到的,壹般人以開玩笑的態度處理它、輕忽它。這就是君子們所深深戒懼的。
從前天下的情形,有像鄭先生的身體壹樣的強壯無病痛嗎?愛天下的人,能像鄭先生那樣愛惜他的身子嗎?可是足以成為天下的大患的,何止於像長在鄭先生手上的瘡痏呢?鄭先生對拇指上的瘡痏不敢忽視它,只因為沒有及時看醫生,因而幾乎形成大病。何況壹般人對問題,總是以非常疏忽態度來看待它,又加上國家久經戰亂,民力疲困之後,壹般官吏殘害剝削百姓,更加速問題的惡化,此種事情加速禍害的形成是非常嚴重的!僥幸問題還沒發生,就認為不必憂慮而不知畏懼,這真能算得上是聰明的做法嗎? 我才能低下,不敢籌謀治國大計,而鄭先生思慮周密,行事果決,不是久居平民的人。
左傳不是這樣說嗎?:「三折肱而成良醫。」。
4. 壹、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答案:1AC,A項:謀,商議,求個主意;C項:易,容易.2.A(A項,兩“以”字均為用的意思,介詞.B項:上句“且”字,就要,將會;下句“且”字,將近.均為副詞.C項:上句“雖”義為盡管義,下句“雖”字義為即使.前表轉折,後表假設.D項:上句“而”字,連詞,表修飾關系;下句“而”字,連詞,表並列關系.)3.C(句中“之”字所指為禍患,與D項同.)4.①鄭君感動有些擔心,就讓他人看,看的人大笑,認為不值得擔心.②開始時認為不值得整治,最後到了無法處理的地步.5.本文寫鄭君醫治拇指疾患的事,目的是為了說明禍患在微小時常常被為忽視,認為沒有什麽大不了的.終於耽誤了消除禍患的最佳時機,以至於最終無法消除,或者要花費更大的力量來消除的道理.正所謂“禍患常積於忽微”.。
5. 方孝孺“浦陽鄭君仲辨”哪壹篇譯文浦陽縣有位青年名鄭仲辨,有壹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壹個疹斑,腫起來像米粒壹般大,鄭君疑懼給別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更為擔憂,又拿給人看,看得人像以前壹樣笑他。
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頭,都被它牽引得疼痛起來,好像割刺壹般,四肢心臟及背脊骨沒有不受痛的。鄭君心中害怕,就去請教醫生,醫生看了,吃驚地說:“這是奇特難治的病,雖然病在指頭上,其實成了影響全身的病了,不趕快治療,將會喪失生命。
可是剛開始發病的時候,壹天就可治好,發病三天以後,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在病已經形成了,不到三個月不能治癮。壹天治得好,用艾草就可以了!過十天要治得好,用藥草才可。
到成了重病時,甚至會蔓延到肝臟、橫隔膜,不然也可能有壹只手臂殘廢。除非能從內部治它,否則病勢不會停止,不設法從外面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他的話,每天內服湯藥,又外敷有效的良藥。
果然到兩個月後就好了,三個月後精神臉色才復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發生在極為細微,隱而不顯的地方,最後成為莫大的禍患。
最初認為不值得處理,可是最後會變成沒有辦法處理的地步。當初發生,容易處理時,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輕忽它而不加顧慮,等到禍患形成了,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了腦筋,精疲力竭,才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
天下事,像這拇指的,可太多了。
6. 翻譯“浦陽鄭君仲辨,左手之浦陽縣有位青年名鄭仲辨,他的身體強壯,面色紅潤,精神充沛,從來沒有生過病!有壹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壹個疹斑,腫起來像米粒壹般大,鄭君疑懼給別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更為擔憂,又拿給人看,看得人像以前壹樣笑他。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頭,都被它牽引得疼痛起來,好象割刺壹般,四肢心臟及背脊骨沒有不受痛的。鄭君心中害怕,就去請教醫生,醫生看了,吃驚地說:「這是奇特難治的病,雖然病在指頭上,其實成了影響全身的病了,不趕快治療,將會喪失生命。可是剛開始發病的時候,壹天就可治好,發病三天以後,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在病已經形成了,不到三個月不能治癮。壹天治得好,用藥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過十天要治得好,用藥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時,甚至會蔓延到肝臟、橫隔膜,不然也可能有壹只手臂殘廢。除非能從內部治它,否則病勢不會停止,不設法從外面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他的話,每天內服湯藥,又外敷有效的良藥。果然到兩個月後就好了,三個月後精神臉色才復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發生在極為細微,隱而不顯的地方,最後成為莫大的禍患。最初認為不值得處理,可是最後會變成沒有辦法處理的地步。當初發生,容易處理時,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輕忽它而不加顧慮,等到禍患形成了,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了腦筋,精疲力竭,才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天下事,像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們可以說,壹般人能知道的事,壹般人自然能處理,在情勢上看來雖然危急,卻不值得過於懼怕;只有那些發生在壹般人不會去擔憂的事情上,起初是隱藏著而看不到的,壹般人以開玩笑的態度處理它、輕忽它。這就是君子們所深深戒懼的。
從前天下的情形,有像鄭先生的身體壹樣的強壯無病痛嗎?愛天下的人,能像鄭先生那樣愛惜他的身子嗎?可是足以成為天下的大患的,何止於像長在鄭先生手上的瘡痏呢?鄭先生對拇指上的瘡痏不敢忽視它,只因為沒有及時看醫生,因而幾乎形成大病。何況壹般人對問題,總是以非常疏忽態度來看待它,又加上國家久經戰亂,民力疲困之後,壹般官吏殘害剝削百姓,更加速問題的惡化,此種事情加速禍害的形成是非常嚴重的!僥幸問題還沒發生,就認為不必憂慮而不知畏懼,這真能算得上是聰明的做法嗎?
我才能低下,不敢籌謀治國大計,而鄭先生思慮周密,行事果決,不是久居平民的人。左傳不是這樣說嗎?:「三折肱而成良醫。」(壹個人曾三次折斷手臂,接受那麽多的醫療經驗,經驗有了,自己也就成為療傷的良手了。)鄭先生以後如果居官的話就應該以「拇病」的例子來作借鏡。
7. 浦陽鄭君仲辨,左手之拇指有疹焉浦陽鄭君仲辨,左手之拇指有疹焉
浦陽人鄭仲辨,左手的拇指上生了瘡。
道理:
防微杜漸,細微之處更要註意。
出自方孝儒《指喻》.
全文如下:浦陽鄭君仲辨,左手之拇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錢。憂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指大盈握①,近拇之指皆為之痛,肢體心膂②無不病者。懼而謀諸醫,醫視之,驚曰:“此疾之奇者,雖病在指,其實壹身病也,不速治,且能傷身。然始發之時,終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③。終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藥可治也;至於既成,甚將延乎肝膈④,否亦將為壹臂之憂。非有以禦其內,其勢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為之。”君從其言,日服湯劑,而傅⑤以善藥,果至二月而後瘳,三月而神色始復。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發於至微,而終為大患;始以為不足治,而終至於不可為。當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顧;及其既成也,積歲月,疲思慮,而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
翻譯如下:
浦陽縣有位青年名鄭仲辨,左手的大拇指生了壹個疹斑,腫起來像米粒壹般大,鄭君疑懼給別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更為擔憂,又拿給人看,看得人像以前壹樣笑他。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頭,都被它牽引得疼痛起來,好象割刺壹般,四肢心臟及背脊骨沒有不受痛的。鄭君心中害怕,就去請教醫生,醫生看了,吃驚地說:「這是奇特難治的病,雖然病在指頭上,其實成了影響全身的病了,不趕快治療,將會喪失生命。可是剛開始發病的時候,壹天就可治好,發病三天以後,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在病已經形成了,不到三個月不能治癮。壹天治得好,用藥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過十天要治得好,用藥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時,甚至會蔓延到肝臟、橫隔膜,不然也可能有壹只手臂殘廢。除非能從內部治它,否則病勢不會停止,不設法從外面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他的話,每天內服湯藥,又外敷有效的良藥。果然到兩個月後就好了,三個月後精神臉色才復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發生在極為細微,隱而不顯的地方,最後成為莫大的禍患。最初認為不值得處理,可是最後會變成沒有辦法處理的地步。當初發生,容易處理時,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輕忽它而不加顧慮,等到禍患形成了,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了腦筋,精疲力竭,才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天下事,像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們可以說,壹般人能知道的事,壹般人自然能處理,在情勢上看來雖然危急,卻不值得過於懼怕;只有那些發生在壹般人不會去擔憂的事情上,起初是隱藏著而看不到的,壹般人以開玩笑的態度處理它、輕忽它。這就是君子們所深深戒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