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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路運動是什麽

四川保路運動

中國清末四川人民反對清政府出賣鐵路主權的愛國運動。1911年5月(宣統三年四月),清政府將已經由民辦的川漢鐵路強行收歸“國有”,隨後又將築路權出賣給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激起四川人民強烈反對。6月17日,川漢鐵路股東在成都組織保路同誌會,推立憲黨人蒲殿俊、羅綸為正副會長,各府州縣相繼建立分會,入會者達數十萬人。至8月下旬發展為罷市、罷課和抗糧抗捐的群眾鬥爭。同盟會員龍鳴劍、王天傑等乘勢聯絡會黨,組織保路同誌軍。9月7日,四川總督趙爾豐誘捕保路同誌會代表,封閉鐵路公司,命軍警開槍打死請願群眾數百人。次日下令解散各處保路同誌會。民眾奮起反抗,保路同誌軍在各縣發動武裝起義。9月25日,同盟會員吳玉章、王天傑宣布榮縣獨立,建立了辛亥革命時期第壹個縣級革命政權,進而在四川全省發展為反清大起義,成為武昌起義的前奏。11月27日,成都宣布獨立,成立大漢四川軍政府,清王朝在四川的統治徹底覆滅

1911年(宣統三年)5月以後,正當民主革命風聲激蕩,清王朝統治搖搖欲墜的時刻,湖南、湖北、廣東、四川發生了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其中以四川的運動最為壯闊,它促進了武昌起義的爆發,加速了清王朝的覆滅。

保路運動是因英、美、德、法四個帝國主義國家勾結清政府奪取已準歸商辦的粵漢、川漢兩路路權而激發起來的。借用外債修築兩路的談判從1908年起已開始進行,由於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矛盾,到1910年5月它們才達成借款協定。1911年4月清政府代表、郵傳部尚書盛宣懷與四國公使議定了借款合同細節,等待各該國政府批準後就要正式簽字了。

要批準這個出賣路權的合同,必須將商辦鐵路收歸官辦。於是,清政府在5月9日下達了“幹路均歸國有”的“上諭”,5月20日正式簽字借款合同。

首先起來反對“國有”政策的是湖南。繼湖南之後,湖北群眾也行動起來,上書抗爭,集會聲討;廣東人民在得知“國有”政策後,反應異常強烈,也起來進行鬥爭。

“幹路國有”的消息傳到四川,群情洶洶,要求抵制。6月13日喪權賣國的“四國借款合同”寄到成都,原來贊成“國有”的立憲派們,轉向了“保路”的立場,他們在6月17日發起成立“保路同誌會”。

保路同誌會的成立受到群眾的歡迎,僅僅四天,成都壹地簽名入會的已超過10萬人。不久,成都以外地區也陸續成立“保路同誌協會”,到9月7日為止,成立“協會”的***有64個縣。

在各地組織保路同誌會的過程中,秘密的哥老會會員得到公開活動的機會;同盟會的革命主張也不斷滲透到群眾中去。就在這時,以濫殺無辜著稱的“趙屠戶”——新任總督趙爾豐帶著“從嚴幹涉”的命令來到成都。這時,群眾更加怒不可遏,由此導致8月24日從成都開始的罷市、罷課、抗糧、抗捐鬥爭。

清政府為了維護其統治,壹面命端方率領鄂軍入川“認真查辦”;壹面令趙爾豐“切實鎮壓”。

趙爾豐以有人散布壹種宣傳君主立憲、地方自治主張的小冊子《川人自保商榷書》作口實,硬把“隱含獨立”的罪名扣在立憲派首要人物的頭上。9月7日便將蒲殿俊、羅綸、鄧孝可、顏楷、彭芬、張瀾等人逮捕。

蒲、羅等被捕後,盡管趙爾豐馬上貼出“只拿首要,不問平民”,“聚眾入署,格殺勿論”的告示,但成千的群眾奔向總督衙門請願,要求釋放被捕者。當他們湧向轅門時,趙爾豐下令開槍,並用馬隊來回馳逐。當場死者,經查明的32人,傷者無法統計。這就是駭人聽聞的成都血案。

當趙爾豐的大屠殺開始後,同盟會員龍鳴劍、朱國琛、曹篤等人,用木板數百片,寫上“趙爾豐先捕蒲、羅,後剿四川,各地同誌速起自救自保”的字樣,然後把木片塗上桐油,包上油紙,投入錦江。這種“水電報”使下遊的人迅速知道了省城出事,紛紛揭竿而起,開始了轟轟烈烈的保路同誌軍的起義。

武裝起義的形勢發展很快。7、8天中逼近成都的起義軍達壹、二十萬之眾。趙爾豐既要防內又要攻外,顧此失彼,狼狽不堪,急切通電求援。

警電傳至北京,清政府決定:飭派鄂、湘等6省援軍赴川,催令端方迅速起程西上,起用曾任川督的岑春煊入川會同辦理剿撫事宜。但是:鄂軍入川,削弱了湖北的兵力,有利於革命黨人在武昌起義;端方西上,僅至資州就被部眾所殺;岑春煊“奉旨”後畏縮不前,後來見風使舵反而電請清廷“組織***和政治”。

在武裝鬥爭中,同盟會員吳永珊(玉章)、王天傑宣布榮縣獨立,建立了同盟會領導的第壹個縣政權。川西、川北的藏族、彜族群眾也投身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