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按照身份證國徽面進行證件有效期填寫。
2、護照:按照護照個人信息頁有效期進行填寫
3、機動車駕駛證:按照機動車駕駛證副頁起始日期填寫。
4、往來港澳通行證:按照頭像頁填寫證件有效期。
5、往來臺灣通行證:按照頭像頁填寫證件有效期。
6、居住證:按照頭像頁填寫證件有效期
證件有效期壹般是指所用的證件從發證時間到使用期限結束的這段時間。以中國大陸居民身份證為例,在身份證原件背面會註明發證機關和有效期限。身份證的有效期壹般為十年、二十年以及長期,應按照證件上面的日期如實填寫。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證件有效期壹般是指所用的證件從發證時間到使用期限結束的這段時間。
以中國大陸居民身份證為例,在身份證原件背面會註明發證機關和有效期限。身份證的有效期壹般為十年、二十年以及長期,應按照證件上面的日期如實填寫。
綜上所述,證件有效期壹般是指所用的證件從發證時間到使用期限結束的這段時間,根據身份證正面標識的有效期限填寫有效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