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 : 是最常用和最主要的治療方法。我國管理部門對藥品的定義為:“用於預防 ,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調節人的生理功能並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 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 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根據藥物的性質,劑型 ,組織對藥物的吸收情況及治療需要,藥物給藥途徑可有口服,舌下含化,吸入,外敷 ,直腸給藥,註射(皮內,皮下,肌肉,靜脈,動脈註射)等。
(壹)藥物治療作用及不良的反應 藥物進入機體後經過吸收,轉化等過程,最終產生了有效的治療作用。由於每種藥物的藥理作用 有許多種,因此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會出現壹些不良反應,藥物不良反應指的是所有不符合用藥 目的並為患者帶來不適或痛苦的有害反應,不用類的藥物可能會出現相似的不良反應,同類藥物 的不良反應也可有量和質差異
(二)藥物選擇原則
1.根據疾病的嚴重程度選擇用藥,壹般若患者的病情較輕,則選用作用較溫和, 起效不是很快,副作用輕微的口服藥物,反之,病情嚴重甚至或危及生命,則應 選用作用強,起效快的靜脈制劑。
2.根據患者的個體差異來選擇用藥,藥物的吸收,分部,代謝和拍些不同,其所 產生的藥理作用就會有所差異,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所表現的治療作用就會不壹 樣,因此,利用藥動學和藥效學的重要參數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結合,可幫助選擇 有效,合理的藥物。
3.根據患者的個體差異來選擇用藥,疾病的治療過程中,藥物的作用對多數人來 說是有治療作用的,但對個體來說又有所差異,例如,處於不用年齡階段的嬰幼 兒和老年人,因其代謝功能和整體反應的不用,對藥物的反應則有很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