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管組:包括短笛、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英國管等樂器。
2、銅管組:包括圓號、小號、長號、大號、中音號、次中音號等樂器。
3、打擊樂組:包括定音鼓、交響大鼓、小軍鼓、架子鼓、鈴鼓、三角鐵、木琴、鐘琴、響板、鈸、鑼、管鐘等樂器。
4、弦樂組: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鋼琴等樂器。
起源形成:
管弦樂隊的形成與發展可以從17世紀說起,在17世紀以前,樂器基本上應用於人們的生活與勞動中,如狩獵,戰爭,慶典祀祭,集合娛樂等場合。到了17世紀便形成了最原始的管弦樂隊,它通常包括維奧爾琴,長笛,雙簧管,木管號,長號,鼓和羽管鍵琴的集合演奏,無壹定之規。
到了18世紀,由於樂器性能有所改進,小提琴替代維奧爾琴而加入管弦樂隊;羽管鍵琴或管風琴采用數字低音演奏;曼海姆樂派首先把單簧管引入管弦樂隊。這樣便形成了管弦樂隊的雛型。
在18世紀至19世紀,海頓和貝多芬在管弦樂隊的應用上已基本完善了小、中型編制的管弦樂隊。比如海頓所用管弦樂隊,包括木管8人,銅管4人,定音鼓1人,弦樂若幹約30人左右,去掉了羽管鍵琴的數字低音演奏。
貝多芬所使用樂隊包括,木管10人,銅管7人,定音鼓1人,弦樂若幹,約50人左右。這基本上已經形成了雙管編制的管弦樂隊。19世紀,柏遼茲,瓦格納等人的作品,在管弦樂隊的應用上,將編制擴大到了3管,4管並加入了踏板豎琴。
到了19世紀末,拉威爾,斯特拉文斯基等人常用完善的有時是擴充的龐大3管,4管編制管弦樂隊,來完成他們豐富多彩、奇異壯麗的交響樂作品。
20世紀初,理查·施特勞斯,馬勒將樂隊發展為擴充4管,5管最大規模編制。以後的作曲家們,則又有了恢復使用小型管弦樂隊的現象。綜觀以上,管弦樂隊的形成與變化,基本上是沿著從小逐漸增大的脈絡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