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如果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如果毆打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6、如果只是毆打他人,並沒有造成什麽嚴重的後果,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是可以調解處理的。調解以後,賠償了對方的經濟損失,也就不用拘留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