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happy後加動詞被動語態
釋義:快樂;要幸福;要快樂
語法:
1、基本意思是“幸福的”“要幸福”“快樂的”,指人在各種狀態(如事事順利)下的愉快、快樂或滿足的心理狀態。
2、在句中可用作定語、表語,必須以人作主語,不用於以it充當形式主語的結構中。
3、happy表示“樂意的”作表語時,其後可接動詞不定式、現在分詞短語、過去分詞短語或that從句表示原因。happy後還常接about, at,in,with等引導的介詞短語表示“因…而高興,對…滿意”。
擴展資料用法:
1、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也可接以形容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例句:
I?should?be?happy?if?you?would?bring?them?this?evening?
如果今晚妳將他們帶來的話,我會很高興。
2、接表示事物的名詞、代詞、帶疑問詞的動詞不定式、that或疑問詞引導的從句作賓語,或動詞不定式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例句:
I?knew?we?could?make?a?go?of?it?and?be?happy
我知道我們能做成這件事並且會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