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負責組織全省的教育考試工作,於1997年11月18日正式掛牌。內設院辦公室、財務管理中心、高等教育考試辦公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綜合考試辦公室、命題制卷辦公室(命題制卷中心)、科技信息辦公室等處室,***有在崗員工140人。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教育發展和改革的精神,制定全省教育考試的實施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全省教育考試的實施工作。
具體包括:
負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試及同等學力人員、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考試;擬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及考試計劃,組織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試;審核頒發自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對全省自考助學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受教育部委托,負責湖北省內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公***英語等級考試等非學歷證書考試;承擔國家下達的普通高考命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及其他部門委托的考試命題任務;負責開發、設計、推廣新興考試項目;負責教育考試信息管理及現代技術的開發、應用;開展教育考試研究,主辦教育考試刊物和教育考試網站。此外,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還承辦其他單位委托的各類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