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的意思和含義是許多人。
具體介紹:
眾(拼音:zhòng)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多人在烈日下勞動,本義是許多人,引申為許多。又引申指壹般、普通。
周人將甲骨文“眾”字上的“日”字換成了“目”字,更繪聲繪色地表現了奴隸主對農奴的殘酷。合起來的意思是:許多人在烈日下從事勞動。“眾”所描繪的與唐詩中所說的“鋤禾日當午”的情形十分相似。
在那時,奴隸主或管理農業勞動的大奴隸經常在田間監督奴隸從事農業勞動,眼睛總是瞪得大大的看著奴隸們,這可能就是周人將“眾”字上的“日”改成“目”的原因。小篆的“眾”字承金文而來,仍然從“目”。
歷史介紹:
這些在烈日下從事勞動的是什麽人,學術界有四種解釋眾、眾人都是奴隸。郭沫若說:“所謂‘眾’,所謂‘眾人’,就是從事農耕的生產奴隸。眾字是象日下三人形,正表明耕者在太陽底下操作。商代的眾人是殷人本族的成員,是父權制家族公社中的族眾。
眾、眾人都是奴隸主貴族。“眾”,的地位高於“眾人”,的地位。“眾人”,是殷王朝這個奴隸制帝國中奴隸主階級的基層全體成員,“眾”,則是奴隸主階級中上層基本力量。(四)除奴隸以外的各階層的人。
裘錫圭說:“廣義的‘眾’,意思就是眾多的人,大概可以用來指除奴隸等賤民以外的各個階層的人”,“狹義的‘眾’指被排斥在宗族組織之外的商族平民”。
這個字由三個“人”構成,與“眾”的現行簡化字頗為相似。讀音為魚金切,類推拼音為yín。有學者認為這其實就是“眾”的異體字,《說文》把它和“眾”分為二字不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