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中國婚姻禮儀之壹。六禮之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蔔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
納吉是得吉蔔而納之。宗廟占蔔,如得吉蔔,遣使者向女家報告,仍用雁為贄禮,女家以禮相待。
中國婚姻禮儀之壹。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蔔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
擴展資料:
在議婚階段中,納彩、問名等婚儀順利通過之後,便是納吉壹項了。納吉就是把問名後占蔔合婚的消息告知女方的儀禮。男家蔔得吉兆後,備禮復至女家決定婚約,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禮。俗稱“送定”、“過定”、“定聘”等。
訂婚時,古時用雁,表示婚事已定。後來,隨著買賣婚姻的興盛和發展,逐漸演變成為帶有定聘性質的定金和定禮,壹般多為戒指、首飾、錢幣、彩綢、禮餅、禮燭等。明、清時代漢族及西南壹些少數民族中還流行送茶禮。雲南拉祜族聘禮中忌無茶禮。
拉祜人常說:“沒有茶就不能算結婚。”定聘的定金必須是偶數,外邊包上紅紙,俗稱“紅包”、“喜錢”或“定錢”。定禮也都要成雙成對,忌諱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