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李天壹10年有期徒刑;王誠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大魏)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小魏)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2013年11月27日,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
2013年9月26日,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李天壹10年有期徒刑;王誠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大魏)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小魏)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2013年11月27日,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