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燈泡是壹句俗語,來源於粵語俗語電燈膽,主要指男女談戀愛時礙手礙腳又不知趣的第三者。很多人認為燈泡可以發光,而影響了現場浪漫氣氛,這是壹個誤解。
電燈泡壹詞日常生活中多用於調侃第三人影響另兩個人之間較為親密的關系,因為在粵方言裏有壹個歇後語,電燈膽——唔通氣。
燈泡是真空的物體,不能通氣的,廣東話之“唔通氣”,是指壹個人不懂世情,不知回避的意思。後來隨著語言交流的擴大化,使得普通話中電燈泡也多了這壹層意思。
當電燈泡的感受:
1、感覺自己是燈塔,照亮了他人,悶死了自己。
2、很多時候,不知道我是應該眺望遠方還是俯瞰大地。
3、尷尬的不是秀恩愛的時候,而是吵架的時候。
4、當了好多年了,已經沒感覺了。真的習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