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的拼音:dū,chá。
督查:監督察看;派人前往督查;指擔任督察工作的人。監督視察。《漢書·西域傳序》:“都護督察烏孫、康居諸外國動靜,有變以聞。”顏師古註:“督,視也。”歐陽修《送孫屯田序》:“禦史本為秦官,出入殿中,督察監視。事無大小,皆得以法繩之。”《明史·外國傳三·日本》:“帝乃遣工部侍郎趙文華督察軍情。”
吳組緗《山洪》三壹:“保長除了負責水路運輸,又組織八位甲長作隊員,主持著壹個所謂督察隊,任務是對各隊員督察之責。”指舊時警察局的職員。巴金《還鄉》:“這些喊聲像千軍萬馬壹般對著督察的耳朵奔騰過來。督察的臉色馬上變了。”
督查的例句:
1、行政督察制度是新桂系統治廣西時期的壹項重要行政制度,在全國為首創。
2、設立會寧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3、當時華捕中,著名的幫會分子就有偵緝股督察長陸連奎、劉紹奎,特務股督察長譚紹良、匯司捕房探長尚武、老閘捕房探長尤阿根等。
4、對路面督察發現和非現場執法設備抓拍的警車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壹律錄入系統,不得變通處理,對駕駛人壹律按規定予以記分。
5、昨日,記者從全市人事工作暨專家頒證會議了解到,今年,我市將啟動對各單位年休假執行情況進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