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1. 古時指鄉兵,列入兵籍,有事則征召入伍。《資治通鑒·後唐明宗長興元年》:“ 董璋 閱集民兵,皆剪發黥面,復於 劍門 北置 永定關 ,布列烽火。”《玉海》卷壹三九引《慶歷兵錄》:“凡軍有四:……四曰民兵,農之徤而材者籍之,闕者輒補,歲壹閱焉。”《三國演義》第三九回:“可速招募民兵, 亮 自教之,可以待敵。” 《睢州誌·名臣·袁可立傳》:“路經金鄉,適遇妖賊,可立即率民兵,直沖壘,賊突塵南奔。”清 何焯 《義門讀書記·歐陽文忠公文》:“禦邊非參用民兵,不可習其地利,知賊虛實。”
2. 指民間組織的武裝。
3. 今指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性的人民武裝組織。亦指這種組織的成員。
邵子南 《地雷陣》:“組織民兵,他當了武委會主任,又改為中隊長。” 邵子南 《地雷陣》:“吃罷飯, 李勇 就到中隊部去,集合民兵,整理爆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