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泛指敏銳深邃的眼力。讀音:[fǎ yǎn]。
出自明代屠隆《彩毫記預識汾陽》:“李先生人天法眼,說此人奇偉必是不凡。”
“法”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漢字(常用字)。法古字寫作“_”,最早見於西周金文。“法”本意是法律、法令。
“眼”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篆文,產生時間可能更早。眼本義指眼睛,是人和動物的視覺器官。
法眼造句:
1、負劍青年離開之後,拍賣繼續進行,但依然是壹些無足輕重的東西,能夠入秦朗法眼的東西再也沒出現了。
2、市民拿數十件假貨來鑒定“雕蟲小計”難逃專家法眼。
3、至今有些嘴刁的食客仍是非涮羊肉不吃,別的門派的火鍋是入不了他們的法眼的。
4、借妳壹雙法眼,讓妳明察秋毫。借妳壹雙慧眼,讓妳眼觀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