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àn。部首——火
釋義:1.火苗。2.比喻威風、氣勢。
火焰[?huǒ yàn?](名)燃燒著的、閃爍向上升的可燃氣體;火苗:撲滅~|憤怒的~。
火焰指火的灼熱發光的氣化部分。
燃燒既是化學現象,也是壹種物理現象。
火焰可以給人帶來許多益處,但使用不慎也可產生危害。產生火焰的三個條件是有可燃物,有氧化劑,溫度達到著火點。火焰並非都是高溫等離子態,在低溫下也可以產生火焰。
火焰是壹種狀態或現象,燃燒著的可燃氣體,發光,發熱,閃爍而向上升。
可燃液體或固體須先變成氣體,燃燒而生成火焰。主要由於可燃氣體被空氣或單純的氧氣氧化而發光發熱。部分物質燃燒並非壹定需要氧氣,如活潑的金屬鎂可在二氧化碳和氮氣中燃燒。
火焰的本質是放熱反應中反應區周邊空氣分子加熱而高速運動,從而發光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