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FINA規則第5.2節“後泳姿勢”的規定中提到:“在後泳姿勢過程中,運動員必須面向天空,從跑臺、起跳、轉身和終點處開始和結束。他們必須在整個比賽中保持仰浮的位置,除了在進入和離開轉彎點時可以切換至任何全身的姿勢之外,手臂和雙腿的動作也有限制。”
同時,FINA規則第5.4.4節還規定了仰泳比賽的專門技術規則,其中包括運動員在做仰泳打腿時的相關規定。具體來說,“每次腳只能帶動壹次,而且必須在腳趾水平以下;腿的動作必須在水下完成,腿不能超過水面;不允許呼吸和頭部浮出水面”。
因此,在仰泳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的腳露出水面,將被裁判認定為違反了比賽規則,需要受到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