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時期頒發的壹部綱領性文件,是洪秀全根據《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等著作中闡述的平等思想而提出來的。《天朝田畝制度》是歷史的產物。它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對立物。
《天朝田畝制度》主要內容
1、《天朝田畝制度》中土地制度包含兩個內容:壹是劃分土地質量的等級標準;二是土地分配的原則和方法。《天朝田畝制度》把天下田畝按其產量多寡,分為三類九等,以期建立壹個“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無人不飽”的理想社會。
2、教育方面:太平天國的教育是以宗教形式進行,每二十五家設壹禮拜堂,禮拜堂兼學校。
凡內外諸官及民,每禮拜日聽講聖書,虔誠祭奠,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焉。每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旅帥、卒長更番至其所統屬兩司馬禮拜堂講聖書,教化民,兼察其遵條命與違條命及勤惰。如第壹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至某兩司馬禮拜堂,第二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又別至某兩司馬禮拜堂,以次第輪,周而復始。旅帥、卒長亦然。
3、社會保障方面:太平天國則強調對於鰥寡孤獨者和有殘疾或疾病的人免除徭役,由國家供養。
凡天下每壹夫有妻子女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則出壹人為兵。其余鰥寡孤獨廢疾免役,皆頒國庫以養。
《天朝田畝制度》歷史意義太平天國的領導們希望通過這樣的方案,建立“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社會。
《天朝田畝制度》既具有革命性,又具有封建落後性,這個矛盾是由農民小生產者的經濟地位決定的。太平天國領袖們繪制的平分土地和社會經濟生活的圖案,實際上是不可能實現的。他們為了適應現實的迫切需要,就不得不采取壹些較為切實可行的措施。大約在《天朝田畝制度》頒布後不久,楊秀清、韋昌輝、石達開等根據天京糧食供應緊張的情況,向洪秀全建議在安徽、江西等地“照舊交糧納稅”。
《天朝田畝制度》的性質《天朝田畝制度》是壹個解決土地問題為中心的比較完整的社會改革方案,代表了農民要求分配土地的強烈願望,反映了農民反對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普遍要求,但其並未超出農民小生產者的狹隘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