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herlands尼德蘭,也就是荷蘭。但是有其音譯成荷蘭的原詞holland只是Netherlands的壹部分, Netherlands的s也就是這麽來的(有很多像荷蘭壹樣的行政區域合起來成為Netherlands)。全稱是荷蘭王國。
Netherland,意思是低地國家,nether是“低”的意思。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荷蘭的沿海地區低於海平面,如果不構築堤壩的話很多地方都會被海水淹沒。
擴展資料
蘭在1648年以前先後受到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1568年爆發了反抗西班牙統治的八十年戰爭。1581年成立尼德蘭聯省***和國,荷蘭省是尼德蘭聯省***和國中最大、最富裕且最有權力的省份,中文譯名“荷蘭”就來自“Holland”壹詞。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署後,西班牙正式承認其獨立。17世紀時國力達到鼎盛,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海上霸主,被譽為海上馬車夫。1815年維也納會議後,和比利時合並為尼德蘭聯合王國。1831年比利時獨立。1848年確立君主立憲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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