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英語是:fracture。
骨折是指骨結構的連續性完全或部分斷裂。本病多見於兒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時有發生。病人常為—個部位骨折,少數為多發性骨折。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少數病人可遺留有不同程度的後遺癥。
Müller等發表的AO字母數字式分類法是壹項國際性合作的結果,也是目前最為常用的標準化骨折分類方法。這壹系統不僅用來記錄所有骨折,而且幫助從生物力學及生物學角度來理解這些骨折。
系統所采用的字母、數字符號表達方式可方便醫生按需要對骨折進行評價、記錄及儲存其臨床所見。隨著影像學檢查手段的發展,如磁***振成像的廣泛應用,可發現在壹些骨骺部位骨損傷僅為骨小梁損傷和水腫,而骨皮質和骨骼整體結構保持完整,既往慣常於把這類損傷稱為“骨挫傷”。
其歸類仍未有定論。近年來,隨著老年骨質疏松癥患者二膦酸鹽使用的普及,與此相關的所謂“不典型骨折”在臨床上時有所見,尤其是股骨近端不典型骨折,對這類骨折的分類、治療和骨折的愈合過程還有待進壹步研究。
發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種情況:
1、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壹部位而致該部骨折,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軟組織損傷。如車輪撞擊小腿,於撞擊處發生脛腓骨骨幹骨折。
2、間接暴力,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杠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如從高處跌落足部著地時,軀幹因重力關系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的椎體發生壓縮性或爆裂骨折。
3、積累性勞損,長期、反復、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壹特定部位骨折,又稱疲勞骨折,如遠距離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幹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