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的典故出處 (戰國)呂不韋《呂氏春秋·自知》。
掩耳盜鈴的典故釋義 掩:遮蓋;盜:偷。偷鈴鐺怕別人聽見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騙自己,明明掩蓋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蓋。
掩耳盜鈴的歷史典故
從前,有壹個人很愚蠢,還愛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歡的'東西,總是想盡辦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壹次,他看見鄰居門口新掛的鈴鐺十分惹人喜愛,這只鈴鐺做得十分精致,聲音也很響亮,在很遠的地方便能聽見。於是,他動心了,他邊走邊想:怎樣才能弄到手呢?最後他決定等到沒人的時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這個鈴鐺,就會“丁零丁零”地響起來。鈴鐺壹響,就會被人發現,那樣就得不到鈴鐺了。該怎麽辦呢?他冥思苦想,始終也想不到壹個好辦法,他的壹個朋友幫他出主意說:“只要把耳朵掩起來,不就聽不到鈴聲了嗎?”聽了這個主意,他大受啟發,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聽不見鈴聲了。於是,他自作聰明地用這個方法去偷鈴鐺。
壹天晚上,他借著月光,躡手躡腳地來到鄰居家門前。他伸手摘鈴鐺,但是,鈴鐺掛得太高了,怎麽也夠不著,他只好掃興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帶著凳子,又躡手躡腳地來到鄰居家門前。他踩著凳子,壹手掩住自己的耳朵,壹手摘鈴鐺。誰知他剛碰到鈴鐺,鈴鐺就響了。鈴聲驚醒了睡夢中的人們,眾人紛紛披著衣服出來,想看個究竟。鄰居走上前,當場抓住了偷鈴鐺的人。這個人看著大家奇怪地問:“我都把耳朵掩上了,妳們怎麽還聽得見啊?”
成長心語
鈴聲是客觀存在的,不因為妳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萬物也都是客觀存在的,不因為妳閉上了眼睛就不復存在或者改變形狀。對客觀存在的現實不正視、不研究,采取閉目塞聽的態度,這是自欺欺人,終究會自食苦果。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妳想要做什麽事情的時候,不要只從自己的立場出發,想想別人看到妳的舉動會有什麽樣的反應。如果已經決定要做的事情,至少應不損害別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妳自己的雙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妳才能成為壹個不被人詬病的大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