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最好姐妹傷害--然而在張韶涵發生巨大變故的這段期間,原本在同個公司,她認為最好姐妹範瑋琪,不但沒有出面幫助張韶涵,反而她還拿走了張韶涵的壹切資源,這讓張韶涵萬萬沒想到,等她回來所有事情都已經變得物是人非了,張韶涵也只能選擇重新再站起來!
3、遭遇家庭變故--2007年張韶涵又遭遇到了家庭變故,她不務正業母親,先後把她辛辛苦苦掙來的所有積蓄,全部都偷偷地轉移走,還要求她每月支付150萬臺幣的贍養費,張韶涵的錢被轉移走了,所以她當然無法負擔,她的母親不僅從來沒關心過自己的女兒,還指責張韶涵不孝順,最後還把張韶涵告上了法院。